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币化的一種形式,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積金的主要功能是買房,公積金貸款有最近6個月正常繳納的要求。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但因住房公積金一直以來僅能以單位名義購買,個人是不允許自己繳納,因為建戶或交公積金必須有單位财務的公章才行,若是單位不給繳公積金,以前的公積金個人帳戶就會被封停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齡方可支取,或轉移繼續繳交。個人無法辦理各種公積金業務,這對自由職業者成了極大不便。
從2018年10月起,成都就已經開始實施新修訂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新增了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等内容:明确了自願繳存規定,取消個體工商戶參照一般單位繳存公積金,不再辦理繳存登記的管理原則,統一要求個人自願繳存者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繳存公積金,降低自願繳存的準入門檻。
關于自由職業者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繳存這一項,對成都市民來說可謂是一個好消息。
《繳存辦法》規定,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那麼他們需要按照什麼标準繳存?需要哪些程序?每年能交多少?
1、标準:成都現行繳存公積金基數範圍是1650元-21498元(2019年)。
2、每年需繳多少呢?
若某自由職業者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為1650元,則一年的公積金繳存金額=月繳存額*12個月=(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單位繳存比例 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個人繳存比例)*12=(1650元*5% 1650元*5%)*12=1980元,單位繳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其中單位和個人平等都為5%。
2、繳納程序:
(1) 準備資料:若要辦理自願繳存業務,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個人自願繳存賬戶設立申請表》、《個人自願繳存者收入承諾書》、本人銀行儲蓄卡原件、《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協議》(中心櫃台提供)。
(2)準備好要件材料後,首先要到繳存大廳簽訂個人自願繳存公積金協議;
(3)到公積金中心業務經辦部門審核;
(4)辦理個人開戶登記及個人委托收款簽約。
(綜合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