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的工作職責是:1、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條例及其配套的法規和規章,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全市統計工作;2、拟訂統計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和地方統計調查标準、統計調查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3、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生産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4、完成上級布置的其他統計調查任務;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局的工作職責是:1、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條例及其配套的法規和規章,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全市統計工作;2、拟訂統計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和地方統計調查标準、統計調查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3、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生産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4、完成上級布置的其他統計調查任務;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