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責任,責任是一種心态,一種氣魄,更是一種品質。責任意識,是“想幹事”; 責任能力,是“能幹事”; 責任行為,是“真幹事”; 責任制度,是“可幹事”; 責任成果,是“幹成事”。一個人能承擔多大的責任,就能取得多大的成功。
摘抄馬良 唐容《格局》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每一個人的責任,父母有父母的責任,兒女有兒女的責任,老師有老師的責任,學生有學生的責任。
責任是一種使命,一種做人的态度。這是不可推卸的,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動力,如果沒有了這種責任感,不敢想象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們有權選擇任何我們想要做的事,沒有人可以替我們選擇,我們有權去經曆錯誤、失敗、謊言和欺騙,我們可以哭泣、呼喊、生氣、忠誠或進取,也可以被别人拒絕和傷害,或者用食物、藥物、酒精來放縱自己。
總之,我們可以做我們想做的任何事。自由意願這份神聖的禮物永遠都屬于我們,它不要求我們必須做出“正确”的選擇,“正确”隻是相對我們目前的意識水平而言。但是,要記住一點,我們必須為我們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負責。
正如歌德所說:“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所以負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相反,一個不愛生活的人怎麼會愛他人和事業?一個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這樣的人往往是把責任看作強加給他的負擔,看作個人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許多人對責任的理解确實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于自覺的選擇,而是由于習慣、輿論等原因。
由于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麼,在責任問題上也就是盲目的了。因此,人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
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個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認真地做着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内在的平靜和充實。他知道自己的責任所在,因而關于責任的種種錯誤觀念都不能使他動搖了。
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内的一切社會關系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态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那麼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
責任是一種力量,一種風吹不倒、水撲不滅的強大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