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葬禮儀軌繁多,有一種特殊的喪葬儀式被稱為“喜喪”,意味将葬禮當成喜事一樣來舉辦。喜喪究竟有哪些講究,怎樣的喪事才能被稱為“喜喪”?擺渡人帶大家一探究竟:
“喜喪”這一說法最早詳細記載于民國編輯徐珂所創作的《清稗類鈔》喪葬類中,書中稱:“人家之有喪,哀事也,方追悼之不暇,何有于喜。而俗有所謂喜喪者,則以死者之福壽兼備為可喜也。”
由此可知,喜喪的判斷标準是基于逝者這一生的福壽造化,并非所有年邁逝者的喪事都可被稱為喜喪。
上文提到喜喪的判定需要看逝者的福壽造化,具體來說就是“三全”,即“全福、全壽、全終”。
全福中的“福”指的并非功名利祿等世俗的享福之樂,而是指逝者生前家庭和睦、人丁興旺、子孫孝順,享舉家圓滿之福;
全壽則是是指逝者的年齡在80歲以上,這一标準在人均壽命較短的古代頗為嚴苛,因此真正能達到全壽的逝者相當少。而在醫學技術發達的今天,人們的平均壽命已經達到76歲,因此高壽老人越來越多,且“全壽”随着時代變化,所以民間普遍認為,70歲以上的逝者即可稱為全壽而終;
全終通俗來說就是“善終”的意思,指逝者不是因為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原因造成的非自然死亡,而是有一個體面、完整的告别。
滿足了以上“三全”的條件的喪事,才是傳統意義上的喜喪。
為三全而終的逝者舉辦喜喪,既是為讓逝者以體面圓滿的方式告别人間,同時也是對子孫後代的福祉庇佑。更多殡葬知識,可關注我們查看更多相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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