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道路運輸領域“放管服”改革,近日,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改革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的通知》。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道路運輸駕駛員2年為一周期、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于24小時的管理制度,對于誠信考核周期内(12個月)無記分記錄的道路運輸駕駛員,不再強制實施繼續教育,對今後到期換證的道路運輸駕駛員不再要求補足繼續教育。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履行好對其駕駛員繼續教育的主體責任。
此前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範》相關規定,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周期為2年,在每個周期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于24學時。
依據此次《通知》,我省将實行有差别的誠信考核記分學習教育制度。
- 對在一個誠信考核周期内有記分記錄但未達到20分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接受不少于6小時的學習教育;
- 對于在一個誠信考核周期内有記分記錄且記滿20分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接受不少于18小時的學習教育。
- 對于換證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從發證之日起滿12個月為一個考核周期。
學習教育的主要形式為:
- 一是經由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開展的培訓;
- 二是經由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的網絡遠程學習教育平台培訓。
培訓機構或網絡教育平台按規定學時進行學習教育培訓後,将學習教育培訓結果上傳至黑龍江省運政管理系統,經原發證機關審核确認後存檔。
依據《通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屬于道路運輸駕駛員,不需要參加學習教育,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從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誠信考核違法記分記錄不足20分的予以清零。
編輯:于文強
來源: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哈爾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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