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證加父母名字利有,相當于贈予房子的一部分給父母,父母可以作為房子共享分人之一,因為限購的原因,現在買的房子上寫上父母的名字再買的房子就不算第二套住房,可以購買兩套房子,而且現在新婚姻法出台了,房産證上寫父母的名字倒也是一勞永逸,這樣财産就不會讓伴侶随随便便也共有一份。
弊有,如果父母過世了,在遺産繼承上也是所有孩子的,那麼這套房子的權就歸孩子,但是遺産繼承書必須是在公證處公證過的,如果成立,這樣就可能會分給其他的兄弟姐妹,這時候會對自身帶來不利之處。還有處理房子時也要經父母同意,所以戶主需要怎樣操作都需要經過父母同意,相當于有了約束。
加名後父母對房産也有份額的,可以帶材料去讓律師看一下,咨詢一下有關離婚、房産的法律事宜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