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是從居住的村落,或者所屬的部族名稱而來。“氏”是從君主所封的地、所賜的爵位、所任的官職,或者死後按照功績,追加的稱号而來。所以貴族有姓、有名、也有氏; 平民有姓,有名,沒有氏。同“氏”的男女可以通婚,同“姓”的男女卻不可以通婚。因為中國人很早就發現這條遺傳規律:近親通婚對後代不利。姓的産生,從史書上看,先秦時期的《國語·晉語》記載“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周語》記載“我姬民出自天鼋”。由此說明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系種族的稱号。同姓之間不許通婚,是周代婚姻制度的規矩,“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國語·晉劇》)。古人很早就懂得近親婚配會産生不良後代的道理,為辨别男女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嫁娶與否,在女子稱謂中标明姓就是非常必要的了。由此可見,姓的作用在古代主要就是“别種類”“别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