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規定:
1、産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産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内,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産品,憑修理者提供的維修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号同規格的産品;
4、三包有效期内,因生産者末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天仍未修好,應為消費者更換同型号同規格的産品。
三包規定:
1、産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産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内,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産品,憑修理者提供的維修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号同規格的産品;
4、三包有效期内,因生産者末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天仍未修好,應為消費者更換同型号同規格的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