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遷周轉房:對于拆遷入住的周轉房來說,一般房屋的部門需要向原有的住戶支付一筆費用,如果選擇了用房屋産權調換的方式,從房屋被征用到新房屋的交付,需要有一個過渡的時間。在過渡的時間以内征收房屋的人需要向原住戶去支付一筆臨時的安置費,或者是提供臨時的周轉用房。如果是因為這種原因而入住周轉房的,那麼所居住的時間就會與新房交付的時間有關了。
2、教職工周轉房:關于教職工周轉房使用的期限,通常都會伴随着教職工本人的退房、離職或者是死亡等原因而結束。這種專供教職工所使用的周轉房,通常都會由教師和學校去簽訂協議,并且教師也是需要交付一部分押金的,這些押金很有可能會用來抵消租金。而到了退出周轉房的時候,有時這批押金也會返還,具體的還要看協議是如何簽訂的。
3、低租周轉房:在通常的情況下這種房屋使用的年限還是比較久的,隻要滿足了條件的人去申請低租金周轉房并且審核通過了就可以一直進行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