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亦稱“當鋪”或“押店”。是舊中國以收取物品作抵押,發放高利貸的一種機構。中國曆代典當名目繁多,有稱“質庫”、“解庫”、“典鋪”、“長生庫”等等。我國最早的典當業出現于南北朝,最早有關典當的記載見于《後漢書·劉虞傳》“虞所赉賞,典當胡夷。”舊時中國典當多以收取衣物等動産作為抵押品,按借款人提供的質押品價值打折扣,貸放現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到期不能贖取,質押品由當鋪沒收,也有的典當可用不動産作質押品。
典當亦稱“當鋪”或“押店”。是舊中國以收取物品作抵押,發放高利貸的一種機構。中國曆代典當名目繁多,有稱“質庫”、“解庫”、“典鋪”、“長生庫”等等。我國最早的典當業出現于南北朝,最早有關典當的記載見于《後漢書·劉虞傳》“虞所赉賞,典當胡夷。”舊時中國典當多以收取衣物等動産作為抵押品,按借款人提供的質押品價值打折扣,貸放現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到期不能贖取,質押品由當鋪沒收,也有的典當可用不動産作質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