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權是從2013年1月31日開始的。土地确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确認、确定,簡稱确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确定某一範圍内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内容。
根據《确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幹規定》第二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承辦。
土地權屬争議由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或報人民政府批準後由土地管理部門下達處理決定。
土地确權是從2013年1月31日開始的。土地确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确認、确定,簡稱确權,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确定某一範圍内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内容。
根據《确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幹規定》第二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承辦。
土地權屬争議由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或報人民政府批準後由土地管理部門下達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