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薪日還沒發放,就是違法的拖欠薪資了。當事人可以去當地勞動争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當事人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内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