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讓與别名又稱債權轉讓,是指債的關系不失其統一性,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将其債權轉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現象。
債權讓與,是指不改變債權關系的内容,債權人通過協議而将其債權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的行為。其中,饋權人稱為讓與人,第三人稱為受讓人。債權讓與制度的确立和發展,對整個社會财富的構成變化産生了深遠的影響,美國著名學者龐德曾指出:在商業的時代,财高主要是由請求權所構成。要因此,通過立法規範,鼓勵債權讓與已成為各國民事立法的共同特點。
債權讓與别名又稱債權轉讓,是指債的關系不失其統一性,債權人通過讓與合同将其債權轉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現象。
債權讓與,是指不改變債權關系的内容,債權人通過協議而将其債權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的行為。其中,饋權人稱為讓與人,第三人稱為受讓人。債權讓與制度的确立和發展,對整個社會财富的構成變化産生了深遠的影響,美國著名學者龐德曾指出:在商業的時代,财高主要是由請求權所構成。要因此,通過立法規範,鼓勵債權讓與已成為各國民事立法的共同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