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形态日益多樣的今天,越來越多人高呼“家庭”走向了解體。
究竟,何以為家?是不論遠近無從選擇的血緣,還是一屋幾人三餐四季的共同生活?與其說“家庭”是一種現實存在,應該說更多存在于每個人的“家庭自我認同意識”(Family Identify)中,也就是每個人的心理認同和個人選擇。對在血緣、種族、婚姻等界限之外的親密關系的形容,常常說“像家人一樣”,也就是個人的心理認同。
從家庭到“像家庭一樣”,家庭的臨界點在哪裡呢?
此外,作為從充滿社會競争壓力的公共領域“逃脫”出來的私人領域,在性别視角下,家庭,仍充斥着權力和資源的不平等,以及由此造成的壓迫結構。
◎依賴性成員(老幼)的存在是不是使家庭穩定的重要因素?
◎看護老幼,為什麼成了主婦們的“天職”?
◎家務為什麼成了女性的“強制勞動”?
◎在家務這種無償勞動未曾減輕的前提下,女性進入職場,真的是獲得了平等和解放嗎?
當一個個疑問提出時,作為“愛的共同體”的家庭的蓋子,也就被揭開了。
家庭之所以為家庭的條件是什麼呢?
家庭之所以為家庭的條件是什麼呢?圍繞這個問題,文化人類學一直想給家庭以一個比較文化意義上的定義。從結論而言,面對文化多樣性,人類學早就放棄了泛文化意義的“家庭”定義。在有養子制度的地方,血緣并不包括在家庭的定義之中,而在非洲有鬼婚(與死人結婚)習俗的地方,即便是死人也算是家庭的成員。對家庭做實踐性定義的話,文化人類學找到的關于家庭的最小定義是“共同使用火(廚房)”,也就是一起吃飯的共同體。所以當“另起爐竈”的現象發生時,就會被視為發生了住戶分離(因而經常産生家庭分離)。
國情調查依據的也是“一家住戶一個廚房”的原則。從1920年開始的國情調查之所以采用徹底的現居處主義方法,也是因為法定的制度性的“家庭”開始具有了流動性,已經不能指望以戶口和居民選票為依據進行調查。但是國情調查抓住的隻是 “住戶”這個概念,而謹慎地避開了“家庭”這一概念。“住戶”以“共同居住”為原則。然而事實上也有像家庭成員外出打工或一個人在外地上班那樣的家人不一起居住的家庭。所以,住戶的概念與家庭的概念并不一緻。文化人類學所說的家庭的最小定義相當于“住戶”,而并不完全符合“家庭”的概念。
構成“家庭”的層面,有現實和意識兩個方面。例如現實中就存在即使對方和自己完全是陌生人,但隻要有血緣關系存在,就被認為是實際上的家庭成員的情形。但是隻要當事人本人沒有意識到,這個“家庭”的實體是不存在的。正如從遺華日僑在日本尋找親戚作自己的身份擔保人的事例中可以看到的那樣,隻有當事者們均承認事實并具有家庭意識,家庭才真正成立。即便是上述情形,也存在着一方具有家庭意識而另一方否認的情況。由此可見,與其說“家庭”存在于現實中,不如說更多地存在于人們的意識之中。
在此,我們把使家庭成立的意識稱為家庭自我認同意識(family identity,簡稱FI)吧。正如字面所示,所謂家庭自我認同意識,是指一種“界定範圍的定義”,即把什麼等同于家庭。identity(自我認同,也譯為“自我同一性”)這個心理學術語由埃裡克·霍姆伯格·埃裡克松創制,後來從個人擴展開來,被進一步應用于各種各樣的集體身份認同意識當中。企業認同(corporate identity)和國家認同(national identity)就是其中的實例。作為“法人資格”而被視為超個人實體的企業CI(即企業認同意識),也是由每個個人的意識所承擔組成的。人們質疑集體身份認同,是因為集團是人為組成的,故具有脆弱性。因此人們一直認為是很自然的集團,比如像家庭和社區這樣的初級群體,迄今為止沒有被提及身份認同意識的問題。
盡管如此,本書引入FI(家庭自我認同意識)這一術語,是基于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家庭已失去了實體的自然性而漸漸被看作是多少帶有人為組成的組合物。其次,迄今為止傳統上被視為家庭“實體”的東西與FI之間出現了偏離。第三,FI由每個家庭成員所承擔而形成,這一概念因其承擔者們的不同而呈現立體觀照和多元化,因而可以記述家庭成員之間的意見分歧。為了分析轉折時期的家庭狀況,在表述意識與現實之間的差異、家庭成員之間的差異方面,FI是一個非常便利的概念。
何以為家?
硬核教授上野千鶴子解讀“家庭”
《近代家庭的形成和終結》是東京大學教授上野千鶴子的成名作和代表作,首版于1994年,當年即獲得“三得利學藝獎”(相當于日本的“年度最佳圖書獎”),其首文“家庭自我認同意識”是其獲獎的主要原因,也是這本書的核心和重點。增訂版2022年出版。與首版相比,增訂版在第一章增加了兩節,分别為“家庭的臨界點:以看護力量的分配公正為核心”“家庭:過載的方舟”;第四章增加了一篇附論:“戰後批評的嫡子”;書後增加的一篇“自著解題”(即作者說明),從當下回看當年的文章和觀點,更看出當年文章的前瞻性。
——編輯推薦
近代家庭的形成和終結
(增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