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産權有30年、40年、50年、70年區分,對于房屋産權到期後,一般是需要提前申請并繳納一定的出讓金後,可重新交納土地使用費,繼續使用房屋(理論上可以)。具體情況還需要看一下當地對應的政策,因為每個地方的可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