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從古至今,大概是人們接觸最多的法律文書了,如果問您借條怎麼打?很多朋友都表示很簡單。其實不然,借條不是簡單寫幾行字就行了,借條應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夠作為證據保護當事者的利益。本文教您打一張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供您參考。
借條範本
借條【1】
為購買房屋【2】,現收到【3】張三【4】(身份證号:1234567…898)【5】以現金【6】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币捌萬元整)【7】,借期陸個月【8】,月利率7‰(仟分之柒)【9】,貳零壹捌年拾貳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10】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11】
借款人:李四【12】(身份證号:1234567…898)
家庭住址:××省××市××區××号××室【13】
貳零壹叁陸年玖月拾捌日
這個借條的注意事項,律師看過後都覺得寫得挺全面的,如果朋友們要寫借條,不放借鑒參考。
詳細解讀如下,請認真閱讀理解:
【1】标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将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後一頁。标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标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
【2】“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後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盡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者添加内容。
【3】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提出雖然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的情況仍舊常見。因此,采用“現收到×××出借的多少元”這種表述,更強調了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4】此處寫明出借人姓名全名,應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緻。
【5】出借人姓名後應附身份證号碼,如此可避免就出借人身份産生争議。
【6】“現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是銀行轉賬,應将表述修改為“銀行轉賬”,并保留銀行轉賬憑據。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
【7】金額應寫明币種,同時書寫阿拉伯數字和大寫數字,以免發生篡改數字行為而引發争議。
【8】借款期限必須明确,且要大寫,以免産生争議。
【9】借款利率應明确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時大寫标明。2015年9月1日起執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中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出部分的利率應當被認定無效。另外,民間常将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即指“月利率2%”,但未避免争議,利率應盡量采用“年/月百分比”的表述方式。
【10】到期未還後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款期限内利率一直是常見的争議焦點,應在借條中明确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11】“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時注意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
【12】借款人姓名應寫全名并附上身份證号碼,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按捺手印。
【13】落款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并應大寫。借條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處最好裁掉。
此外,借條書寫中如有塗改時,應要求借款人在塗改處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借條。借條書寫完成後,為防止篡改,借款人可拍債留存,或複印一份留存(并請出借人簽注“該借條複印件與原件一緻”)。
寫完了借條,再補充幾個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需要另外簽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後,到相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對借款合同的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請詢問當地公證處是否支持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業務,如支持可以去辦一個,無需起訴,直接執行,diao得飛起。
3、現行法律對于超過36%的年利率不予保護,對于24%~36%之間的利息不支持,如果實際利率很高,比較常見的就是采用虛構本金的方式,但是銀行轉賬又體現不了,so....
4、強制執行公證的公證費隻有訴訟費的一半,但是很多人抱有僥幸心理,覺得“我這個肯定沒問題”,或者“萬一發生糾紛再起訴好了”,所以全國來看選擇公證的人還是少數。
簡律,您身邊24小時的法律專家,有問題找簡律,就對了!
本文來源于法務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