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斯敦(Houston),是美國德克薩斯州的第一大城,全美國第四大城市,墨西哥灣沿岸最大的經濟中心。面積為1,440平方公裡,市名是以當年德克薩斯共和國總統山姆·休斯敦(Sam Houston)命名的。休斯敦是哈裡斯縣(全國第三大縣)的縣城。休斯敦在密蘇裡市的東面,西南部分伸入福遍縣,東北一小部分伸入蒙哥馬利縣。休斯敦創建于1836年,合并于1837年,是美國成長最迅速的大城市之一,也是全美最大的一個沒有規劃法的大城市。
2、1900年,休斯敦有45,000人口,排名美國第85位。2014年美國人口統計指出,城市人口總數達到220萬人。大休斯敦都會區是美國第五大都會區(9個縣),2014年7月1日人口6,490,180人。
3、休斯敦以其能源(特别是石油)、航空工業和運河聞名世界。休斯敦港是世界第六大港口,美國最繁忙的港口,外輪噸位第一,不分國籍則居第二位。财富500強總部僅次于紐約市。休斯敦是德克薩斯醫療中心的所在地,世界最大的臨床研究和治療機構的集中地。休斯敦還是美國27個超過170萬人口的重要大都會地區中生活消費和房價最低的。休斯敦被全球化和世界城市研究小組和網絡(GaWC)稱為“全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