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如果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要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個人貸款申請所需的材料,材料包括。
2、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3、結婚證或離婚證。
4、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
5、購房合同。
6、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7、戶口本等。
8、管理部對借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審核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9、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對符合擔保條件的,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如果是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并代收擔保服務費。
10、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然後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11、審核後,擔保中心将個人貸款申請資料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12、最後借款申請人在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的監督指導下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