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很多人都會去辦理保險,但仍然有很多人對保險并不是很清楚,比如總是弄混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的意思,還有,連身被保險人也有不少人不了解。那麼,連身被保險人什麼意思呢?
衆所周知,被保險人就是指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所以也稱為“保戶”,他在保險事故發生的時候,又或者在保險期滿時,是有權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請求損失賠償或領取保險給付金的。
而連身被保險人其實就是指一份保險有兩個被保險人。比如說父母給子女投保了一份少兒保險,而子女就是被保險人,至于投保的父母,他除了是投保人之外,還可以作為連帶被保險人。這樣不僅子女可以通過保險獲得保障,父母除了能夠豁免保費外,也可以得到相應的保障,也就是這一份少兒保險可以同時保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