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别人的賠償款應該計入應該記入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産經營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明細科目有:辦公費、管理人員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資詢費、訴訟費、印花稅、郵電費、汽車費、差旅費、交通費、業務招待費、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存貨盤虧或盤盈、計提的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折舊費、審計評估費、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産攤銷、遞延資産攤銷、工會經費、其他等以上可根據企業自身的運營情況,自行設立。如果發生次數少且金額不大的,有些科目也可合并為一個科目反映,比如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可合并為稅費科目。
營業外支出有明細科目指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淨支出,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産損失、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因此:營業外支出下應設:處置非流動資産損失、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二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