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高層建築物内設有部分樓層者,首層建築面積已包括在單層建築物内,二層及二層以上應計算建築面積。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築物,需分别計算建築面積時,應以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别計算。
2、多層建築物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其首層建築面積按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牆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同一建築物如結構、層數不同時,應分别計算建築面積。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車站、地下指揮部等及相應的出入口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5、建于坡地的建築物利用吊腳空間設置架空層和深基礎地下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時,其層高超過2.2米,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的門廳、大廳,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門廳、大廳内設有回廊時,按其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7、室内樓梯間、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築物的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書庫、立體倉庫設有結構層的,按結構層計算建築面積,沒有結構層的,按承重書架層或貨架層計算建築面積。
9、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乘以層數計算建築面積。
10、建築物内設備管道層、貯藏室其層高超過2.2米時,應計算建築面積。
11、有柱的雨蓬、車棚、貨棚、站台等,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獨立柱的雨蓬、單排柱的車棚、貨棚、站台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2、屋面上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13、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門鬥、眺望間、觀望電梯間、陽台、櫥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圍護結構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4、建築物外有柱和頂蓋的走廊、檐廊,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有蓋無柱的走廊、檐廊挑出牆外寬度在1.5米以上時,按其頂蓋投影面積一半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的凹陽台、挑陽台,按其水平面積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建築物間有頂蓋的架空走廊,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5、室外樓梯按自然層投影面積之和計算建築面積。
16、建築物内變形縫、沉降縫等,凡縫寬在300毫米以内者,均依其縫寬按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并入建築物建築面積之内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