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房産證的時間是在房地産交易完成後的一個月内,也就是說交易雙方需要在一個月内攜帶相關材料辦理房屋交易。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接到房屋買賣通知後,買賣雙方應持身份證、戶口本、蓋章等,交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房屋所有權證書原則上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者一方因某種原因不能辦理轉讓手續和産權登記的,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買賣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買方應持房地産交易所出具的房地産買賣合同,在三個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
4、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産所在的社區做募集,部分城市已開始由銀行募集公共維修基金,支付的方式可請教開發商的服務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村集合或銀行收集代表,必須保持良好的支付證明,工資證明這兩個錢是必要的文件,辦理房産證,一旦丢失,會影響獲得房産證。
5、必須做好管理部門領取房産證的通知,并按照上述通知時間領取房産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産權登記費、制作費時,需要仔細查看房産證的記錄,尤其是地區、職務、權利人、歸屬國家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