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NO護照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簡稱BNO護照),大部分為原英屬殖民地國家人員持有,中國香港有相當部分人持有,中國政府對有中國血統的人持有的BNO護照不與承認。
2、英國國民(海外)最初因為香港前途問題而出現,這個身份專門為憑香港關系而成為英國屬土公民的人士而設,以便這類人士能夠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後,繼續與英國保持某種關系。自1987年7月1日至1997年止,一共有大約340多萬名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成功申請登記轉換取得英國國民(海外)身份,而所有原先憑香港關系取得的英國屬土公民身份則悉數在1997年6月30日以後失效。所有登記程序已經于1997年截止,假如合資格的申請人未能在1997年7月1日前登記成為英國國民(海外),現在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合資格的申請人也不能逾期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身份隻要一經登記,就終身有效,并且不會因為持有人取得其他國籍而喪失。不過,這個身份并不能延及持有人的子女及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