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中的退贓退賠可以作以下理解:
1、犯罪的性質及罪行輕重:退贓、退賠對降低其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有限,應從嚴把握;
2、彌補的程度及數額:全部退贓、退賠的從寬幅度要大于部分退贓、退賠;
3、退贓、退賠的主動程度:退贓、退賠的主動性、積極性體現了悔罪态度,影響從寬幅度。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财産,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财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