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有以下規定:
第4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5條: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别巨大”。
非法集資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有以下規定:
第4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5條: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