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車禍屬于第三人負擔的費用,不屬于家村合作醫療報銷的範圍。隻有在肇事方不支付或者無法确定肇事者的情況下,由新家合基金按規定比例先行支付。新農合基金隻能用于參合人員的醫療費用補償。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新農合基金支付範圍:
1、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2、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3、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殺、自殘、鬥毆等造成的;
5、在境外就醫的;
6、超出新農合報銷基本藥物目錄、基本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範圍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确定第三人的,由新農合基金按規定比例先行支付。新農合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