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罰金可以延期繳納,但需要和法院協商才可以。法院的判處罰金會在判決書中作出繳納時間的判決事項的,須按判決的指定期限繳納。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确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财産,應當随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确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