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家思想。
其最高理想為“君無為,法無不為”,認為法行而君不必憂;臣不必勞,民但而守法,上下無為而天下治。但其學說過于尊君,為後世所诟病。
2、唯物主義。
韓非子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
3、辯證法。
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為常。”
4、道生法。
無為,而無不為。
5、法家三治。
韓非提出了将法、術、勢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禦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勢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