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寸是53.3333厘米,寸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于戰國文字。古文字的寸是由代表手的“又”和指事符号“一”兩個部分組成,本義指從掌至手腕一寸長的部位,即“寸口”,引申指以寸口為度的長度單位。因為寸是量度較小的單位,故又用來形容極小或極短。
“寸”約産生于戰國,其字形是在“又”(指手)字下部添一短橫;其含義是在離掌根一寸的桡動脈處有一短橫作指事符号指明這個部位,是中醫切脈診病之處。這地方是“寸口”,叫“寸”(中醫診脈有“寸”“關”“尺”說),也叫脈門,離掌根大約一寸是經脈部位的名稱。長度單位“寸”就是古人根據這一距離來确定的。也有人認為“寸”的長度正好是自身中指中關節的長度。小篆基本沿襲戰國文字。隸變時,其結構、筆形、筆序、筆劃均經過多次調整。或将指事符号上提,如圖6、圖7;或将彎曲的“又”平展作圖8、圖9;指事符号或作頓點、提點,或作橫筆、橫長提,楷書作記号字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