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寫明原告的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或職業、住址、身份證号碼、電話。以及被告的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或職業,住址、身份證号碼、電話。寫明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事實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此緻,某市區人民法院。另附上本訴狀副本一份,證據,其他材料。具狀人的簽名或蓋章,文尾寫年月日。紙張大小為A4。證據左側應留邊2、5厘米作裝訂線,證據材料應附清單列明。除向法院提交一份外,還須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文本必須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