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方墊付沒有法律依據,墊付多了的追償辦法:隻能組織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由法院判決,先進行協商,若是實在私下協商不成,可以采用訴訟的方法來進一步維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以費用而拖延救治。
肇事車輛已參加交強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内墊付;未參加交強險的或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
交通事故責任方墊付沒有法律依據,墊付多了的追償辦法:隻能組織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由法院判決,先進行協商,若是實在私下協商不成,可以采用訴訟的方法來進一步維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以費用而拖延救治。
肇事車輛已參加交強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内墊付;未參加交強險的或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