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避險緻乘客受傷司機應承擔責任,賠償後可向引起險情發生的人追償。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适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一條,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适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适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