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令”是限制高消費令的簡稱。“限制高消費令”按照目前通常的理解,是指:在民事強制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對負有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公民或者法人、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等)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并配合媒體曝光、社會監督、舉報有獎等措施,在義務未履行前,限制其高消費行為,否則将受到法律制裁的一項執行措施。
“限制高消費令”是限制高消費令的簡稱。“限制高消費令”按照目前通常的理解,是指:在民事強制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對負有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公民或者法人、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等)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并配合媒體曝光、社會監督、舉報有獎等措施,在義務未履行前,限制其高消費行為,否則将受到法律制裁的一項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