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年、月、日之辰皆有六合,與六合相沖之辰亦有六,是為六害。如正月建寅,與亥合,與巳則沖,故寅與巳為害;二月建卯,與戌合,與辰沖,故卯與辰為害。馀類推。
年、日之六害亦仿此。《新唐書·呂才傳》:“魯桓公 六年七月,子 同 生,是為 莊公。按曆,歲在乙亥,月建申,然則值祿空亡,據法應窮賤。又觸句絞六害,偝驛馬,身剋驛馬三刑,法無官。”
謂年、月、日之辰皆有六合,與六合相沖之辰亦有六,是為六害。如正月建寅,與亥合,與巳則沖,故寅與巳為害;二月建卯,與戌合,與辰沖,故卯與辰為害。馀類推。
年、日之六害亦仿此。《新唐書·呂才傳》:“魯桓公 六年七月,子 同 生,是為 莊公。按曆,歲在乙亥,月建申,然則值祿空亡,據法應窮賤。又觸句絞六害,偝驛馬,身剋驛馬三刑,法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