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是從事生産、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産、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辦理領取稅務登記證件時,要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納稅人應在規定期限内,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納稅人應将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産、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挂,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在15日内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辦理領取稅務登記證件時,要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