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要求民間借貸包括網貸中以各種名目約定的利息、違約金、中介費、服務費、取現費、逾期費等等,都視為是利息,并且利息不能超過每年百分之二十四的這個紅線也就是每月百分之二超過部分法律不支持。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要求民間借貸包括網貸中以各種名目約定的利息、違約金、中介費、服務費、取現費、逾期費等等,都視為是利息,并且利息不能超過每年百分之二十四的這個紅線也就是每月百分之二超過部分法律不支持。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