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最近有朋友咨詢李記,關于速凍包子的事情。
有朋友問,速凍包子是不是,不管多長時間,隻要凍上就行?
還有朋友問:速凍包子是不是表皮凍上就行了,就可以包裝發貨了?
還有朋友問的更基礎,到底什麼是速凍包子?是不是跟做現蒸包子一樣,包好了往冰箱裡一放,就完事了。
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提這類問題的朋友,對速凍的概念相對比較模糊,不太明白到底什麼是速凍,認為速凍就跟把食材放進冰箱冷凍保存的意思差不多,更别提了解國标和相關食品生産的法律法規了。
今天這篇文章,李記就跟大家聊聊,速凍這兩個字在食品行業裡到底是什麼意思,希望能對大家理解速凍這個概念有幫助。
二、“速凍”在食品行業的定義
現行的速凍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标準中(GB19295-2011)是這樣定義速凍的。标準中說:“速凍是使産品迅速通過其最大冰結晶區域,當平均溫度達到-18℃時,完成凍結加工工藝的凍結方法”
這個定義很寬泛,隻定義個兩個點,一點是速凍工藝要迅速通過其最大冰結晶區域。第二點是速凍後的産品平均溫度達到-18℃。除了-18℃這個具體數據外,沒有更具體的數值可供參考了。
我們再看下另一個标準,2006年版的《速凍食品生産許可證審查細則》,這個細則中是這樣定義速凍的。細則中說:“速凍是将預處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裝置中,在30分鐘内通過最大冰晶生成帶,使食品中心溫度從-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徑小于100μm。速凍後的食品中心溫度必須達到-18℃以下。”
在這個細則中,對速凍的定義就比較具體了,我們可以用這個細則去解釋上面的國标,這也是我們國家食品行業的小規律,越具體的細則說明的就越詳細,申辦越具體的許可證,規定的細節就越具體。關于這個規律,李記後期會有文章單獨介紹,有很多細節的工藝,我們都可以從相關的細則中找到答案。
我們接着解釋國标,國标中第一點,迅速通過其最大冰結晶區域,就是指将預處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裝置中,在30分鐘内通過最大冰晶生成帶,使食品中心溫度從-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徑小于100μm。國标中的第二點,平均溫度達到-18度的,也就是指食品的中心溫度達到-18度。
三、吃透标準是基本功
通過這兩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速凍包子,絕對不是把包子凍上就叫速凍包子,速凍這個概念在食品行業裡是有明确定義的。反過來說也成立,隻要叫速凍包子,就要滿足國标中的這些标準。速凍包子這個名字,就決定了其背後的工藝和标準。
老子曾說過:始制有名,名亦既有,亦将知止,知止不殆。意思就是說,任何事物都是有名字的,事物在被命名的那一刻,就決定了它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是什麼不是什麼?我們隻有知道了這個限度,才能真正了解這個東西。
我們做包子也是如此,想做好速凍包子,想搞配送、批發、走流通環節的話,首先必須要搞懂速凍的概念,必須要了解、熟悉、吃透國标。弄清概念,搞清國标是搞食品生産的基本功之一。否則,在國家對食品安全越來要求越嚴格的背景下,觸犯紅線,很有可能讓你所有的努力付諸東流,一夜回到解放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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