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二手房買賣所欠的物業費這一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予以解決,按照一般的交易習慣來說,可以約定房屋交付前的物業費由賣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物業費由買方承擔,買賣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在合同當中予以約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關于二手房買賣所欠的物業費這一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予以解決,按照一般的交易習慣來說,可以約定房屋交付前的物業費由賣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的物業費由買方承擔,買賣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在合同當中予以約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