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是需要員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一年以上,并且在生育時處于參保狀況,那麼可在繳納社保地區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産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