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固定資産又可分為以下六大類。
1、房屋建築是指學校擁有占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教學樓、辦公用房、庫房、學生宿舍、食堂等,構築物包括圍牆、水塔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及構築物内的電梯;
2、專用設備是指學校根據教學和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如教學儀器、電教設備,炊事機械,醫療器械,音體美勞等教學設備;
3、通用設備是指中小學用于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的通用性設備,如交通工具等;
4、文物和陳列品是指學校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如古董、字畫、紀念品、标本、紀念物品等;
5、圖書檔案是指中小學校圖書館、閱覽室等儲藏的書籍及文件資料等;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是指中小學校辦公用的家具及在教學活動中使用的工具、包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