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為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加強海關監督管理,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1987年1月22日修訂通過,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