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局于9月發出《關于切實做好旅客攜帶锂電池乘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航發[2013]78号)。通知明确,“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節》關于锂電池的定義,結合充電寶的特點和危險性,旅客攜帶的充電寶應當視為備用锂電池,而不是含锂電池的設備”。因此,充電寶必須“與锂電池一樣,嚴禁放入托運行李”,而且,在航班中不能使用并“保持始終處于關閉狀态”。通知還明确,“對托運行李中锂電池設備數量過多,有一定安全隐患的,應要求旅客将部分锂電池設備取出,作為手提行李或随身攜帶”。
2、充電寶(powerbank或power bank) 是指可以直接給移動設備充電且自身具有儲電單元的裝置。目前市場主要品類多功能性充電寶,基本都配置的标準的USB輸出,基本能滿足目前市場常見的移動設備手機、MP3、MP4、PDA、PSP、藍牙耳機、數碼相機等多種數碼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