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辦理産權過戶,整個辦理流程可以概括四個環節:“一簽約,二交稅,三登記,四取證”。
所謂簽約,是指賣方夫妻雙方和買入方同時到房屋産權監理部門簽置房地産買賣契約,房屋成交價格需由房屋産權監理部門工作人員認定或根據評估報告确定;
交稅,是指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目前主要包括:契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産權登記費;
登記,指買賣雙方交納相關稅費後,買入方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資料辦理産權登記手續;
取證,是最後一個環節,買入方到産權監理部門領取過戶完畢的新房屋所有權證,這時整個過戶手續全部結束。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