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告訴你,語文教師不是隻給學生講書的。語文老師是引導學生看書讀書的。一篇文章,學生也能粗略的看懂,可是深奧些的地方,隐藏在字面背後的意義,他們就未必能夠領會。
2、閱讀總是“讀”。出聲念誦固然是讀,不出聲也是讀,乃至于口舌絕不運動,隻用眼睛在紙上巡行,如古人所謂“目治”,也是“讀”。
3、學生須能讀書,須能作文,故特設語文課以訓練之。最終目的,自能讀書,不待老師教;自能作文,不待老師改。這樣,他們就能适應社會生存、發展的需要。
4、在教學中,應該大膽打破教學常規,不唯教材。作文命題的措詞上要盡可能形象具體。命題的形式上,還可以把從現實生活中獲得的素材,移植到童話,寓言或科幻故事中去。
5、教就是為了達到不需要教。
6、最要緊的是看學生,而不是光看老師講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