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應當補辦結婚證或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或複印原結婚登記的相關材料,并加蓋登記機關核對的公章。
《婚姻法》第三十二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沒結婚證應當補辦結婚證或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或複印原結婚登記的相關材料,并加蓋登記機關核對的公章。
《婚姻法》第三十二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