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
約談是對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并規範的準具體行政行為。誡勉談話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考核。
2、方式不同
約談指指擁有具體行政職權的機關,通過約談溝通、學習政策法規、分析講評等方式。誡勉談話是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并組織跟蹤考核。
3、主體不同
約談和誡勉的區别在于主體,約談主體是上級,誡勉主體是紀律檢查部門。
4、内容不同
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一種形式。約談主要是對具體行為的規範,誡勉是對生活、思想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