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犯法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堤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弄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别有用意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犯法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堤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弄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别有用意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