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集體利益:一般來說,開發小産權房必須建立在集體利益的基礎上,還必須先取得當地村委會的同意,并簽訂協議。如果隻是為了謀取個人利益,那麼這種小産權房将很難長期存在。
2、同一村集體内部轉讓:小産權房隻允許在同一村集體内部進行轉讓流通,如果将小産權房賣給該村集體以外的人,尤其是城市戶口的人,那麼即便簽了購房合同,也是無效的。
3、已成規模化:根據法不責衆的原則,一旦小産權房已成規模化,那麼國家也就無法輕易拆除了,否則就會造成社會恐慌,所以買小産權房最好買已成規模化的,别買單獨的房子。
4、獲得相關部門批準:通常情況下,小産權房是不允許出售給該村集體以外的人員的,但如果獲得了相關部門的批準,那麼該購房合同就有效了,當然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很難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
5、不影響當地城市規劃:目前随着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許多農村都面臨這拆遷的問題,如果你要買小産權房,最好先了解一下當地的城市規劃,在不影響當地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慎重購買小産權房,否則剛買完就可能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