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鑒定人不屬于證人。鑒定人不等同與證人。一般情況下,鑒定人是獨立于案件之外的第三方專家學者。鑒定人是可以替換的,可以是多個。鑒定人的意見盡作為參考使用。而證人是不可替的,是案件的親曆者或者目睹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訴訟中鑒定人不屬于證人。鑒定人不等同與證人。一般情況下,鑒定人是獨立于案件之外的第三方專家學者。鑒定人是可以替換的,可以是多個。鑒定人的意見盡作為參考使用。而證人是不可替的,是案件的親曆者或者目睹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