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信息:
經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決定從2009年起,在全省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這一制度實施後,高中畢業會考制度取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将成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學生檔案中提供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業水平考試、考查科目成績,供高校招生錄取時參考。省級統考科目正式考試成績,逐步按一定比例折算計入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涵蓋普通高中課程學習領域的全部科目,是評價學校、教師教育教學和學生學習狀況的完整體系。學業水平考試由考試與考查兩部分組成。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曆史、地理九個科目,考試方式為筆試。